中国签证申办须知(2025年5月12日更新)

2023-08-14 16:57

一、中国签证种类

中国签证种类

申请人范围

C

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及船员随行家属和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汽车驾驶员

D

赴中国永久居留的人员

F

赴中国从事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的人员

G

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J1

常驻(居留超过180日)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

J2

赴中国进行短期(停留不超过180日)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

L

赴中国旅游人员

M

赴中国进行商业贸易活动的人员

Q1

因家庭团聚申请赴中国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

Q2

赴中国短期(不超过180日)探亲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R

中国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S1

赴中国长期(超过180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S2

赴中国短期(不超过180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X1

在中国境内长期(超过180日)学习的人员

X2

在中国境内短期(不超过180日)学习的人员

Z

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

二、申请签证材料

(一)基本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请登录https://consular.mfa.gov.cn/VISA/ ,在线完成填写)。

2.国际护照原件(护照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空白页不少于3页)

3.原中国护照(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您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

以上文件是针对于所有类型签证的基本申请材料,对于不同的签证类型还需准备相应的补充申请材料。


(二)补充申请材料

C字签证

1.俄罗斯联邦外交代表处为从事中俄边境贸易的司机、理货员或翻译出具的照会。

D字签证

1.中国公安部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


F字签证

1.中国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国籍等;

(1.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1.3)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2.如有必要,领事官员可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包括中方邀请单位的注册许可、俄方出具的在职证明或出差函等)


G字签证

1.赴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已确定日期和座位的联程机(车、船)票。


J1字签证

1.中国外交部新闻司签发的签证通知函及记者所在媒体出具的公函。

2.申请人应先与中国使领馆新闻处联系,办妥相关手续。


J2字签证

1.中国外交部新闻司或有关被授权单位的签证通知函及记者所在媒体出具的公函。

2.申请人应先与中国使领馆新闻处联系,办妥相关手续。


L字签证

1.由有资质的旅游公司或中国组织开具的有效旅游邀请函,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国籍等;

(1.2)被邀请人行程安排信息:抵离日期、旅游地点等;

(1.3)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2.在华旅游期间全程保险单

或者

1.往返票预订单;

2.中国的宾馆预订单(由宾馆方开具的官方预定确认单并盖章签字,确认单应标明旅行日期,酒店名称、地址及电话)。

3.在华旅游期间全程保险单


M字签证

1.中国境内贸易合作方出具的商务活动文件、经贸交易会请柬等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国籍等;

(1.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1.3)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2.如有必要,领事官员可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包括中方邀请公司的营业执照、俄方公司出具的在职证明或出差函等)。


Q字签证(包括Q1和Q2)

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国籍等;

(1.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1.3)邀请人信息: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2.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如申请Q1签证,亲属关系必须为“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同时在递交签证申请时提交亲属关系证明的原件。


R字签证

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引进条件和要求,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S字签证(包括S1和S2)

1.因工作或学习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国籍等;

(1.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1.3)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2.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亲属关系(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如申请S1签证,则亲属关系必须为“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同时在递交签证申请时必须提交亲属关系证明的原件。

如因私人事务申请S2字签证,须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提供有关私人事务证明材料。


X字签证(包括X1和X2)

1.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原件及复印件。

Z字签证

须提供下列文件之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该通知同时应由签发单位发送至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伊尔库茨克总领事馆,如果我馆未收到,则无法受理);

2.有效的工作许可证原件(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3.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发的《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邀请信》。


三、签证受理流程

(一)申请人请通过“中国签证在线填表”系统(https://consular.mfa.gov.cn/VISA/)在线填表;

(二)申请人将所有申请材料打印成纸质版,我馆只接收纸质申请材料。

(三)自2023年7月17日起,申请人需本人按预约时间亲自到总领馆递交申请材料并留存十指指纹。

注:以下签证申请人可免除指纹采集:

1.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的人员;

2.持外交护照或符合中国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审发条件人员;

3.五年内持同一本护照留存过指纹的人员,但需出示5年内获发的生物识别贴纸签证;

4.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枚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

5.根据工作安排,自2023年8月1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驻伊尔库茨克总领馆对符合条件的一次或两次入境的商务(M)、旅游(L)、探亲(Q2)、过境(G)、乘务类(C)签证申请人暂时免采指纹。


四、温馨提示

(一)请按照所属领区就近向中国驻俄各使领馆申请签证。中国驻伊尔库茨克总领馆领区范围为:伊尔库茨克州、后贝加尔边疆区、布里亚特共和国、哈卡西共和国、图瓦共和国。

(二)以下人员无需办理签证:

1.适用各类互免签证协定的外国人

2.持有效中国永久居留证件的外国人

3.持各类有效居留许可的外国人

4.24小时过境免签人员

5.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不包括虚拟卡)的外国人

6.符合海南入境免签、上海邮轮免签、港澳地区外国人组团入境广东免签、东盟旅游团入境广西桂林免签政策人员

(三)申请人须提供真实的申请资料。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申请材料的行为违反中国法律,将直接影响签证申请获批,并导致当事人较长一段时间内或永久无法办理赴华签证及入境。

(四)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但领事官员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邀请函原件。

(五)必要时,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者要求面谈。

(六)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

(七)签证相关问题可通过邮箱进行咨询。中国驻伊尔库茨克总领事馆邮箱为consulate_irkutsk@mfa.gov.cn。


五、签证在线表格填写注意事项

(一)请按系统提示要求,逐项完成签证申请在线填表的内容,务必确保信息属实且准确无误。申请表提交后,表格无法进行修改,如内容有任何改动、漏填、误填,须重新填写并提交新的确认页和签证表格。

(二)递交签证申请的地点必须与申请表选择的使领馆一致。

(三)填写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必须与所持护照上的相应信息完全一致。如英文名字中有横线,请务必用空格代替。

(四)如曾有中国国籍,请在“是否曾经拥有其他国籍或者居民身份”处选择“是”,“曾有国籍或居民身份”处选择填写“中国”,并根据是否第一次申请中国签证,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五)请如实填写护照类型。

(六)请按照申请人赴华目的如实填写签证种类。

(七)填写完毕后,请打印出确认页(如下图)。申请表必须是打印版,不可手写。请将确认页打印在同一张纸上,并确认每张纸质表格上方的条形码清晰、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