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双流机场对部分国家公民实行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的通知

2013-09-03 09:00

  自2013年9月1日起,下列45国公民,凭本人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前往国家(地区)签证和已确定日期及座位并在72小时内离境的联程机票,过境成都双流机场前往第三国(地区),可免办签证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停留不超过72小时。
       在成都双流机场适用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的45个国家分别为:
       奥地利、比利时、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俄罗斯、英国、爱尔兰、塞浦路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乌克兰、美国、加拿大、巴西、墨西哥、阿根廷、智利、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日本、新加坡、文莱、阿联酋、卡塔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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