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成学业、签证到期等确有困难、急需回国留学人员搭乘临时航班回国登记的通知

2020-06-12 10:00

 

根据国内统一部署,中国驻伊尔库茨克总领事馆将协助完成学业、签证到期等确有困难、急需回国留学人员等搭乘临时航班回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1.今年暑期因学业完成、签证到期等因素无法留在俄罗斯、急需回国的留学人员。

2.今年暑期因工作合同到期需离任回国的外派孔院院长、汉语教师和教师志愿者。

3.其他确有严重困难、需要人道主义帮助的留学人员;年龄未满18周岁(以登记日期为准)、父母均未在当地陪伴、确有困难、急需回国的未成年留学生;签证到期无法延期或居留遇到困难确实需要回国的留学人员。

二、有关要求

1.临时航班机票和回国隔离费用由乘机人自理。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需先自行购票,回国后联系留学服务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机票报销事宜。机票价格由航空公司按商业模式确定。

 2. 乘机人需要在指定的俄罗斯24家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机构信息详见:https://mp.weixin.qq.com/s/haRanbOIa1557GMLJaMjPg)。登机前持120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办理登机手续。

   3.拟搭乘临时航班回国人员,请认真阅读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公布的有关做好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填报的提醒通知,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逐日连续填报个人资料、健康状况、近期出行情况等信息。(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http://ru.china-embassy.org/chn/fwzn/lsfws/zytz/t1775748.htm)

4.为确保公共健康安全,确诊、疑似病例、近14天内有发烧、咳嗽症状者、与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务请不要预订和乘坐航班。如核酸检测呈阳性、健康码填报不符合规定、登机前体温超过37.3度(含)或出现疑似症状,将被航空公司拒绝登机。

   5.乘机人须自行前往航班起飞地机场,乘机人自行承担回国过程中的各种可能风险,并自觉接受乘机过程中及入境后的各项检疫、防疫安排。未成年留学人员需要独自乘机,在俄监护人不能同机随行。购票即视为同意。

  6.航班入境口岸将进行严格检疫检测,一旦发现核酸检测证明造假、隐瞒病情和接触史或在检疫检测中发现曾服用退烧药等抑制类药物的旅客,将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追究法律责任。

7.乘机人须同意接受中国海关对其核酸检测和血液检测采样。未成年人的国内监护人须同意中国海关对其被监护人进行核酸检测和血液检测采样,以及根据地方政府的有关要求,配合做好被监护人的隔离医学观察。

三、登记

1.符合适用对象1的申请人员,请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登记个人信息并上传毕(结)业证书信息页、签证信息页及签字后的《责任承诺书》(见附件一)。

 

https://f.wps.cn/form-write/pGRkhvtQ/

填写「驻伊尔库茨克总领事馆领区留学生搭乘临时航班报名登记」

2. 符合适用对象2的申请人员请通过邮箱进行登记,需下载并签署《责任承诺书》(见附件一)、填写回国申请表(见附件三),连同俄方工作单位出具的结束聘期证明、国内工作单位开具的结束任期的说明等材料,扫描后一并发送至邮箱(irkutskedu@126.com)。

3.符合适用对象3的申请人员请通过邮箱进行登记。未成年留学生可由国内家长或在俄监护人代为办理申请回国手续,需下载并签署《责任承诺书》(见附件二)、填写回国申请表(见附件三),并连同未成年人身份证及其他材料扫描件后一并发送至邮箱(irkutskedu@126.com)。其他确有困难急需回国的申请人需下载并签署《责任承诺书》(见附件一)、填写回国申请表(附件三),连同其他说明(证明)材料扫描后一并发送至邮箱(irkutskedu@126.com)。  

4.符合条件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登记前需先在信息平台上办理回国手续。已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购得国航回国机票但不在签证有效期内的,可联系留学服务中心退票,经总领事馆审批后再购买临时航班机票,退票费用自理。已购买回国机票的自费留学人员,如机票日期不在签证期限内,可登记搭乘临时航班回国,已购机票需自行办理退票并负责相关费用。

   5.提交材料不齐全、不完整的、责任承诺书无本人签字的均视为无效申请,需要重新排队申请。

四、特别提醒

1.居家防护、减少流动是疫情期间最安全的自我保护方式。机舱空间密闭、人员密集、旅途漫长,交叉感染风险极大,如无特别紧急需要,建议避免急于回国。如仍决定乘坐,请自行承担健康风险和连带责任。

2.请务必认真填写微信小程序登记表或《回国申请表》中内容,确保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并自行承担因信息不实等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3.总领馆未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担任志愿者组织临时航班报名登记,总领馆工作人员也不会直接联系大家要求付款,亦不会要求支付订金或押金,请大家务必提高警惕。

4.总领馆将根据登记时间、签证到期时间和困难程度等审核确定乘机名单。

5.请提前做好防疫健康码填报和核酸检测工作。

五、有关航班安排及购票等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中国驻伊尔库茨克总领馆涉临时航班咨询热线:+79140070959

监督邮箱:consulate_irkutsk@mfa.gov.cn

附件:

    1.责任承诺书(成年人需填写)

    2.责任承诺书(供18岁以下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填写)

 3.回国申请表

 

                     中国驻伊尔库茨克总领事馆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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